学院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的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度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编员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服务保障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教职工(含离岗待退、待岗人员)
聘用员工:学院聘用人员
劳务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公司派驻至学院的劳务服务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优比例
教职工年度考核包含师德考核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师德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职工均应进行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教职工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等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应注重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服务保障岗位人员的考核按《电子科技大学服务保障岗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16〕410号)执行。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等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应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劳务服务人员的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应注重实际业绩、效率等。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三、考核组织
按支部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为在职人员与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由支部所辖科室的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支部支委及组成支部相应科室主任为成员,组成考核组,对组成本支部的科室所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各支部自定。推优比例不超过组成支部科室所属人员的30%,劳务服务人员不纳入基数。考核推优,要凸显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群众基础等,在编员工和聘用员工均要占有一定比例。
按科室实施考核。考核对象为劳务服务人员。由科室主任推荐优秀人选,分管院领导审批。推优名额,全院不超过3人。考核推优,要凸显劳务服务人员的实际业绩。
支部、科室考核组推荐产生的优秀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办公室汇总。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获评学院优秀由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劳务服务人员按实际业绩和工作表现,由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学院优秀。学院推荐为学校年度考评优秀的在编员工和聘用员工,将从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的学院优秀中择优选择。
四、时间安排
2026年1月9日前完成考核及推优工作。2026年1月12日前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作出评优决议并公示。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考核结果的使用:校级考核结果和相关奖惩按学校人力资源部规定执行;院级考核结果和相关奖惩按学院规定执行。劳务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续签或者中止的劳务合同/协议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