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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都师范学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263次注册新生及老生助学费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11-19        返回列表

各助学点及自考考生: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以下简称:应用型自考)263次新生注册及老生第二学年助学费缴费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助学管理办法》(成师院政字〔2021〕116号)第六章第十九条有关“学生应根据当年助学费收费标准向学校财务处缴齐助学费,方能注册入学”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新生注册及老生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63次注册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助学费和214次-253次注册的老生缴纳第二学年助学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63次应用型自考新生;214次-253批次所有的应用型自考考生。

二、缴费时间及要求

(一)缴费时间

1.启动时间:2025年11月起。

2.缴费时间:请以上注册批次的考生,在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助学费的缴费。

(二)缴费标准与方式

考生须按照当年助学费收费标准,通过学校财务处指定渠道完成费用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244批次-263批次注册的考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智慧成师”进行缴费;

2.214批次-243批次及以前的考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成都师范财务处”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请考生务必根据所属批次,选择对应渠道完成缴费,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后续学业安排。

三、助学活动说明

1.263次注册的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第一学年的助学费,我校将不得向省教育考试院为其注册考籍。

2.214次-253批次注册的考生未缴纳第二学年助学费,学校将暂停其第二学年助学点活动,且不得参加后续所有助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省考课程报考、考试等。

3.因未缴费导致无法参加省考课程报考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因未完成助学费缴纳的考生,将被暂停助学资格,并限制参与相关助学活动。由此导致的毕业时间延迟、学业进度受阻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及各教学单位概不负责。

请各考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缴费,以确保助学工作有序开展。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助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