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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三个授四川师范大学学士学位的应用型自学考试专业更换专业的通知

返回列表|更新时间:2025-04-10 15:09:28|浏览次数:17

各位考生:

我校应用型自学考试会计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三个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一直委托四川师范大学代为授位。根据国家学士学位不能跨校授位的最新政策要求,四川师范大学决定于2025年上半年对我校上述三个专业毕业生进行最后一次学士学位的授予,以后将不再进行授位。为做好上述三个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述三个专业的我校应用型自学考试的考生,若有意获取学士学位,可结合个人发展规划与我校现有应用型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以及最新考试计划,申请专业更换,毕业时可申请相对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若考生维持原专业不更换,毕业时可颁发毕业证书,但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对我校以上三个跨校授位的应用型自考专业的考生统一进行一次专业更换,错过时间将不能再更换专业,只能注册新专业。考生需在2025年4月18日之前完成专业更换的申请,我院预计在2025年4月22日完成考生的专业更换事宜。若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考生将默认放弃此次更换的权利,考生将按照2025年新的《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缴纳新注册专业的助学费。

三、从2025年10月起,全省应用型自考专业将全面启用新规范后的考试计划。本次调整涉及课程调整,应用型自考专业新考试计划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

四、上述三个专业考生可以依据个人意愿及学校目前开设的应用型自考专业(以2025年春季招生简章为准)提交专业更换申请。如有更换专业的考生,务必完成专业更换申请表的填写。助学点将负责整理带有签名和印章的纸质申请表以及电子版的汇总表,并将这些材料于2025年4月19日送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以邮寄时间为准)切勿延误!

如有问题请联系助学点。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docx

      2.专业更换汇总表

附件2专业更换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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