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经过资格审查、学位答辩、专家复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等环节,决定授予赖仲芬等111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授位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6月10日-6月16日。
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28-8461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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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经过资格审查、学位答辩、专家复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等环节,决定授予赖仲芬等111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授位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6月10日-6月16日。
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28-84616796。